近日,申请人李某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方正县人民法院,将写着“执法为民解愁,正气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方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表达了对执行干警高效执行、为民解愁的谢意。

李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拒绝法院传唤,执行干警数次前往其住址天门乡新安村寻找均扑空。后经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方正县某酒店参加婚礼,正在通河县执行任务的刘佳泉法官得知后立即驱车赶回,于当日中午成功找到张某某并将其拘传回县法院。在到达法院后,我院干警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后果。经过两个小时的劝解,被执行人仍然无动于衷,于是我院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出发前往方正县拘留所时,被执行人眼见无法躲避,在面临拘留措施的高压下,终于感到害怕,立即支付该案全部执行款项,本案顺利执结。
小小一面锦旗,蕴含着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方正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案无大小,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采用多元高效的执行措施,不断增强执行质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