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抚养费纠纷,昔日夫妻对簿公堂。近日,方正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经过执行法官合理利用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化解矛盾,案件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权益,取得了良好法治效果。
马某与朱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方正县人民法院2013年作出民事判决,马某与朱某的婚生子由马某抚养,朱某每月需给付抚养费400元,现已经10年之久,总计4.8万元的抚养费始终未给付,马某多次向朱某索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后,办案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朱某联系,朱某称其在外地打工,便不再回复消息,不报告个人财产状况,也一直未履行义务。办案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冻结了朱某名下银行账户和财付通账户,并查询到朱某投保的保险有现金价值,便将其一并冻结。朱某收到冻结裁定后,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阐明法理的同时办案法官积极做她的思想工作,通过办案法官耐心劝解,这位母亲终于认识到: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改变,更不能因与对方的纠纷而忽略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她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朱某不仅支付了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还拿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来弥补这么多年对孩子的亏欠。
本案的高效执结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权益,让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再缺席。下一步,方正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对于涉及到抚养费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善用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