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黑0124执44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娇娇与张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辉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申请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辉,身份证号:230124197809190015,男,1978年09月19日出生,汉族,住方正县方正镇建设街一委二组。
悬赏内容: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使本院可顺利对该财产进行查控处置。
悬赏金额:赏金标准为执行到位款项的5%,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除。
悬赏有效期: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时间在前的,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时。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51-57118146;18345072792
联系人:管法官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