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黑0124执恢17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加林与李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南,身份证号码:232128198308080426,女,1983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通河县通河镇昌盛小区3-2-1102。
悬赏内容: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使本院可顺利对该财产进行查控处置。
悬赏金额:赏金标准为执行到位款项的10%,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除。
悬赏有效期: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止。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时间在前的,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时。
联系电话:0451-57118148;13114510553
联系人:刘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