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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审理被告人赵福金故意伤害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4-07-28 09:27:19


   方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审理被告人赵福金故意伤害罪案件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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