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法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八点三十分,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聂友军诉刘福军侵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4-08-18 14:02:17
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法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
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八点三十分,在第三法庭
开庭审理聂友军诉刘福军侵权纠纷案件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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