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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法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八点三十分,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聂友军诉刘福军侵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4-08-18 14:02:17


 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法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

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八点三十分,在第三法庭

开庭审理聂友军诉刘福军侵权纠纷案件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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