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法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董艳朝诉鑫大伟电动车行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4-08-22 11:33:00
方正县人民法院镇郊法庭定于二〇一四年
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一点三十分,在
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董艳朝诉鑫大伟电动车
行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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