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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志新、孙记昌寻衅滋事案

发布时间:2015-07-06 08:29:30


方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志新、孙记昌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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